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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 2008-5-28

    北京市继出台了《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之后,2008年4月16日,北京市财政局和人行营业管理部又出台了《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京财国库〔2008〕580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在区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使用公务卡,公务卡一律采用市财政局统一定制卡面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实施方案》对建立公务卡制度的总体思路、公务卡的概念和结算范围、办理及人员范围、使用和报销、公务卡代理银行的选择、公务卡支持系统建设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公务卡为个人申领的公务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主要是市级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的会议费、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办公费、小型设备维修费、租赁费等公务支出以及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公务卡代理银行必须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办法,统一组织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低于2万元,原则上只能刷卡消费,不得提现。公务卡的财务报销管理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批”的程序办理,单位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登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报销业务进行审核确认,并可以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还款汇总表,通知代理银行向指定公务卡还款。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和人行营业管理部的规划,2008年一季度完成在三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卡试点,第二季度扩大到25至30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推广,2008年底前实现北京市所有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使用银联标准公务卡。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北京市进一步扩大了公务卡的推广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市级行政预算单位扩展到市级和区县两级行政事业单位,为银联标准公务卡的全面推广奠定了重要的政策基础,对于提高公众的用卡意识、倡导刷卡支付和阳光财政将发挥良好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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